沐沐

hp 我的邻居邓布利多

我的邻居邓布利多

我的邻居邓布利多一家是一群奇怪的人,哥哥聪明却有些骄傲,弟弟老实却有些愚钝,妹妹有些疯疯颠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然,他们最奇怪的地方在于他们口中嘟嘟囔囔的奇怪暗号,与一些不明显,却很神奇的事情。

在我16岁那年的暑假,一个金发小伙子来拜访了我奇怪的邻居,要说为什么我对这个小伙子特别提一提呢?那是因为,我觉得,他身上有着和阿布思一摸一样的才华与傲气,当然,还有十分帅气的脸。

我记得那天,叔叔家的小孩来我家玩,板球被小侄子一把拍飞,划过树荫与烈阳,飞落进隔壁的院子,那是我第一次拜访邓布利多家。

说来也奇怪,作为一个英国人,居然从未拜访过邻居,明明一直生活了很多很年,从爷爷的爷爷那一辈就开始了,但是总是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潜意识深处告诫我们——不要靠近。

且说回正题,我进入了邓布利多家的后院,在茂密的灌木里找着被侄子打飞的球,无意间,我看到了我一生难以忘怀的场面,少年暧昧的把阿布思压在桌台,插着羽毛笔的墨水瓶将近一半被挤出了桌面,我看不到少年的表情,但我却可以看到阿布思好似化了妆的女人般绯红至耳际的面颊。在我生活的年代,巫术或者说魔法是邪恶的,男子与男子间不可描述的感情是可耻的,下流的,卑贱的。可是,我却仅仅只是瞪直了眼睛——少年心动,大抵如此。

可能是我的目光太过直白热烈,我看到阿布思的头转了过来,随后是那个金发少年,我一下子醒了过来,唰的蹲到了灌木丛中。灌木其实挺硬的,尖尖的断枝完全足以划破皮肤,可是那时候我什么也没想,不,又或许我什么都在想,脑子里一团浆糊,不知道此刻是惊讶,是羞耻,还是厌恶,只有心跳咚咚地,像雷鸣。

他们走了过来,金发少年,明明比我小,却像拎兔子一样把我从灌木里捉了出来,我抓着小侄子的球,口吃地向他们表达我的来意。

我的口吃不是因为紧张激动,而是我生来如此,因为口吃,我也鲜少说话,因为男孩子总是很讨人厌,他们会变着花儿的嘲笑你,捉弄你,你要是还嘴,他们就笑得更厉害啦。

金发少年似乎不如阿布思那般能够理解我磕磕绊绊的英文,桀骜的双眉显而易见的带上了厌烦,以及,一些藏得很好的失落。

后来,后来我就溜了,多年逃避危机的经历让我知道,他们和我不一样,是完完全全不同的存在。

再一次见面,发生在很多年之后。

55岁的我已经离开戈德里克山谷有多久了呢,算了,人老了,就随它去吧,时间,并不是总有细数的意义。

再一次见到阿布思,他是作为一名教授敲开我家的们的。

我的儿子与儿媳双双死于火灾,只有一个女儿还留存世间,但是她很不一样,她的哭声能够震碎玻璃,她的笑声能让鲜花在空中飞舞,见到阿布思的那一刻,我知道了,她和他们是一样的。

说实在的,我很害怕。信仰告诉我,巫术是撒旦的低语,是不幸的钟声,在发现孙女特异之处瞬间,我几乎恨上了她。我怎么能不认为,是她造就了我年轻的儿子儿媳早逝的悲剧呢?可是当她咿咿呀呀爬到我的腿侧,用和我儿子,不,和我一摸一样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所有的仇恨,只剩下了悲伤——我只有她了。

孩提不谙世事,在老妪悲痛的臂弯中笑出了声。

阿布思当然认不出我了,虽然是十几年的邻居,但到底和一面之缘没有区别。

他告诉我,我的孙女,艾琳·卡曼,是个巫师,和他一样。

他还说了很多,但是不知怎的,我却想起了那个夏天里的金发男生。

在他交代完一切之后,我向他问起了那个夏天里的那个少年。

他叫盖勒特·格林德沃

他是一个德国人

他现在是个黑巫师

他杀死了我的儿媳,我的儿子因为为妻子复仇,死在了他的手下手上

这个男人,从头到尾都写着危险与灾难。

他是不幸的象征。

邪恶的巫师,可耻的性癖,所有的罪恶都集结在他的身上

可是,也许是年少不识世事,回忆被浪漫的幻想美化,我始终无法忘记,夏天灿烂的阳光下,屋内半边的阴影里,木制桌面的纹路上,分明,是心动,是我不由得为之心动的心动。

回忆起那个夏天的同时,也让我意识到了奇怪的地方

那阿布思呢?

阿布思面对我的疑问,沉默了,许久,也只有一句在霍格沃兹任教的解释。

沉默模糊了我印象里那个自信,骄傲,才华横溢的少年阿布思,一晃,我们都老了。

——你会与他为敌吗?口吃的我磕磕绊绊的问了出来

——我不能。可他却比我花了更久的时间去作答。

不能,吗?如果你能够,你会吗?你愿意吗?这才是我想问的,可是,眼前的人似乎已经着急的要走了,说是他们的魔法部有事找他。

谁知道呢?

一晃眼,小孙女也已亭亭玉立,我和那个不属于我的世界只有小孙女这一个连接,不论我想不想知道,关于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的战争都通过小孙女的嘴里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战火在欧洲各地点燃,焚烧,唯独英国,像是乱世的净土,地狱烈火之间傲然于世的伊甸园。

为什么呢?

我没能问得出口。

这种心情,就像小时候终于舍得吃那最宝贝的好不容易剩下的小饼干,却发现,它早就软了,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酥脆与香甜。

后来的后来,过了很久,久到时间剥夺了我本来挺直的腰背,剥夺了我原本整齐的牙齿,最终剥夺了我行走的能力。这一天,我的曾孙子带了一帮人来到我家,人老了,听不清楚,只模糊的捕捉到了几个字,邓布利多,高塔,死亡

我从未见过霍格沃兹的高塔,也不知道它够不够高,足不足以让这个可悲的灵魂挣脱聪慧的枷锁,糊涂地奔向来生。

随后不久,曾孙子一边给我做饭一边向我告别,他说,神秘人要来了,神秘人杀了格林德沃,麻瓜的世界不再安全,特别是混血巫师的家人,所以他选择把我送去住在法国的亲戚家里,等他回来,再来接我。

所以,我在这时日无多的等待中,写下来这篇文章,也许,这比我一生说的词都要多,可我的家人,我的爱人,我的子女却都不在描述的对象之中,我唯一能说的,就是我很幸福。我的所拥有的爱,不坎坷,不激烈,藏在每日鸡毛蒜皮的小事里,说多了,想必我自己都会迷失,分不清爱的本质。

所以,我选择去书写我这一生遇见的最为惊动心弦的,也是最为恰如其分的爱。

爱情源自于孤独,现在想来,那年夏天相遇的不是未来可期的青年才俊,而是两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灵魂,才华只是点缀,骄傲不过假象,渴望改变,渴望注视,都不一定真切,那隐藏在少年壮志背后,渴望能够拥有水平相当的存在,贪恋心神交合的慰藉恐怕才是真的。到底是爱束缚了他们,让彼此在贪恋与不舍中越行越远,还是因为他们不会改变的本性,造就了这一生的痴迷与爱恋?我一个麻瓜,如何知道。

这是两个孤独的灵魂,抓着盛夏的尾巴,在高塔里日复一日细数着每一分,每一秒。

一个,是理智的傀儡,一个,是情爱的奴隶

如此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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